电池管理系统检验类型分为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和抽样检验。
1)有以下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试验定型鉴定; b) 当产品的设计、 工艺或材料改变会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管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f) 客户有特殊要求时。
型式检验样品数量应为3套, 应采用与正常生产相同的材料、 设备和工艺并随机抽取产品。
若所有试验样品进行的检验项目 全部满足要求, 则判定为型式检验合格; 若有任何一套试验样品的任何一项试验项目 不满足要求, 则判定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每套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
若被检产品存在任何一项检验项目 不满足要求, 则判定为出厂检验不合格。
1)有以下情况之一应进行抽样检验: a) 需检验某个工程实际应用的产品与其对应的型式检验产品在关键性能方面的一致性; b) 需检验某个批次产品与其对应的型式检验产品在关键性能方面的一致性。
2)抽样检验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抽样检验针对同一型号产品, 若存在多个型号, 则每个型号均单独抽样检验; b) 抽样检验应根据实际供货批次, 按照成套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c) 抽样检验抽样数量应为3套。
判定规则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抽样检验中, 所有试验样品进行的检验项目 全部满足要求, 则判定为抽样检验合格; b) 若有任何一套试验样品的任何一项检验项目 不满足要求, 则判定为抽样检验不合格。
A.1 锂离子电池、 钠离子电池和铅酸(炭) 电池的电池管理系统报警基本信息和可选扩展信息分别见表 A.1和表 A.2。
C.1 锂离子电池、 钠离子电池和铅酸(炭) 电池管理系统参数信息见表 C.1
本文作者:ZeroEngin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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